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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赵燕只是赵燕一个人

菜鸟
2004-08-15 17:26:04     打赏
『关天茶舍』赵燕只是赵燕一个人
作者:王怡 提交日期:2004-8-12 13:28:00

  
  
  王怡
  
  
  赵燕被美国警察殴打,激起华人舆论不大不小的浪花。她一面提起500万美元的赔偿
之诉,一面动情地声称打这个民事赔偿的官司,“是为了民族的尊严”。我是同情她的
遭遇,更支持她要求赔偿的维权行动的。而且美国司法制度中有两件东西我们目前没有
,基于这两个技术性的细节,赵燕的高额赔偿诉求也大有可能胜诉。
  第一是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分开。因为民事诉讼对原告
举证的证据门槛比较低,采用的是“证据优势原则”,就是我的话听起来比你的话哪怕
多出百分之一的分量,就是我赢。但刑事诉讼是“排除合理疑问原则”,只要被告提出
一个合理疑问,国家公诉方的举证不能把这个疑问化解掉,就是被告赢。这样非常有利
于受害人得到民事赔偿(赵燕案中这个赔偿是由美国移民局出钱)。像以前著名的辛普
森杀妻案就是刑事责任不成立,但民事赔偿责任成立。但在我们这里,受害人提出的民
事赔偿只能附带在国家提起的刑事诉讼中,这等于在证据采信上人为提高了赢得赔偿的
门槛。所以赵燕如果在国内被警察殴打,获得民事赔偿的机会至少会减少一半。
  第二是在美国有针对人身伤害的“惩罚性赔偿”。就是在受害人遭受的可以被计量
的损害之外,还考虑加害人的恶意和赔偿能力,用高额的赔偿金对侵害行为施以惩戒。
赵燕案件是由政府赔钱,赔偿能力方面基本不用考虑。赵燕能不能拿到巨额赔偿,主要
就看嫌疑人洛德斯督察的恶意程度了。但在我国,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
为给予所谓双倍赔偿外,侵权法领域至今还没有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所以赵燕
如果像孙志刚一样被广州警察殴打,她得到高额赔偿的可能性又将减少至少七成。
  说实话,要赔偿天经地义。如果赵女士能拿到500万美元,我只会替她高兴,绝不会
心生觊觎。但声称要赔偿是为了民族的尊严,就有些令我动心了。赵燕若是以她个人的
名义去打官司,便以她个人的名义去拿钱。若是要求舆论以民族尊严的名义支持她,按
我的推理,赵女士大概就是打算把将得到的赔偿金拿给大家分了。但遗憾的是她至今尚
未作这样的表示。于是从一个比较庸俗的角度理解,我只能把赵女士这句话当作一句谎
言。
  但这句话也可能仅仅出于一种习惯。就是动辄把个人的际遇或言行,和一个抽象的
共同体的名义捆绑起来。于是有时把荣誉、更多时候是把责任和负担强制性地传递给共
同体的其他成员,等于是精神领域中的“挟天子以令诸侯”。但十诫中说,“汝不可妄
称主的名”。这出于基督徒对上帝最起码的敬畏和信仰。换成现代政治的“人民主权”
理念,那就是不可妄称人民(民族、国家)的名。因此就像妄称上帝之名的人绝不是真
正的基督徒,我们也可以得出一系列结论:凡是妄称人民之名的人,其实是不相信人民
主权的。动辄以民族的名义行事的人,其实不是民族主义者。动辄以国家的名义行事的
人,也并不真正的爱国。
  然而令人寒心的是,在我们周围,像赵燕这样动辄引用人民的名义、引用民族国家
的宏伟叙事为自己的欲望撑腰、为自己的话增添正当性,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
习惯。好像一件事如果只以自已的名义,就底气不足,就失去了光环和崇高中的晕眩感
。也失去了令人围观的表演性。随手举两个例子,一是张东荪当年劝梁启超一定要保重
身体,他就是这样开头的,“我以四亿亿人民的名义向你提一个建议”。另外去年看一
场世界小姐选美,一个中国的美女身着比基尼,自我介绍时用极尊贵的口气说,“我来
到这里,代表了12亿中国人”。我是差一点就喷出饭来,不知道她浑身下上到底哪一点
代表了中国人民。仅就这样一种妄称代表性的逻辑霸权而言,张东荪、赵燕和这个选美
小姐的三句话,算得上公共领域里面最不要脸的三句话。
  赵燕说没有祖国舆论的支持,打官司要钱的事她就不能坚持到今天。这也是煽动国
内非理性情绪的矫情之言。事实上她7月21日被殴打,洛德斯22日就被警方逮捕并移交检
控部门。这时国内的“人民”还并不知情。27日她填交了“纽约州犯罪受害人福利申请
表”,美国政府在是非尚未审理之前,无限额地为她支付一切医疗费用。对照去年孙志
刚3月17日被殴打致死,直到5月13日有嫌疑的警察才在“中央及省市领导的多次指示下
”被拘捕。甚至就在赵燕被殴打的前后24小时,据新华社和《新京报》报道,国内就发
生了两起被公务人员殴打的案件。一是在广州摆摊谋生的农民李月明21日与一街道办城
管人员发生冲突致死。一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农民迟文滨,在被抓进看守所六天
后于22日死亡,“遗体遍体鳞伤”。两个案子的嫌犯迄今都尚未得到警方的处理。
  赵燕的案子将得到一个较满意的结果,基本上并无疑问。决定这一点的主要是案发
地的国内法治秩序,而不是把法律问题外交化、政治化后产生的力量。前一种秩序只把
赵燕当作赵燕一个人,反而容易得到公正。后一种力量看似宏伟,但恰恰不把赵燕当作
赵燕。在一个案子已顺利进入当地司法程序后,国内无论官方还是民间,一种泛政治化
的姿态都有害无益。
  
  
  
  
  2004-8-9《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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