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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闪客维权第一案宣判 耐克须赔“小小”30

菜鸟
2004-12-31 01:58:18     打赏
本报讯 (记者王阳)发现耐克广告中的“小黑人”与自己创作的“火柴人”惊人相像,中国闪客小小以剽窃创意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并索赔200万元。昨天,市一中院判定耐克侵权,由发布广告的美国耐克公司、耐克(苏州)公司向小小赔礼道歉,并赔偿30万元。      ■判决 “火柴人”有创意      在今年7月的庭审中,否认侵权的耐克称,“火柴人”和“小黑人”都是从通用的“线条小人”演化而来,一个这样简单的图形不具有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因此也不应该受到保护。      昨天的判决却认为,“火柴人”虽然借鉴了公共领域中“线条小人”的形象,但并不是简单的复制或模仿。在该动漫形象中,小人的黑线粗细、厚重、圆润程度,明显不同于通用的“线条小人”形象,具有一定的独特表现形式,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美术作品,理应受到保护。      ■反应 耐克准备上诉      “我们要上诉。”耐克方面的代理人张再平表示,“小黑人”是耐克公司花费240万欧元委托国际知名的威登和肯尼迪广告公司来设计的。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模仿。“对一个公有领域的图形进行保护,出乎我们的意料,也让我们很遗憾。”张再平说。      小小的代理律师杨华权说:“这个结果,与我们的预期有一定差距,但也基本令我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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