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金融报》 2004.4.6报道】
欧盟代表冈萨雷斯表示,大多数欧洲芯片制造商已经在中国确立生产和贸易关系,除芯片外增值税政策有可能扩大到其他欧盟产品,不可避免会对欧盟造成影响,让中国取消优惠措施的要求得到满足,但要让中国真正采取行动可能还有三年时间
如今,中美之间关于半导体的磋商随着欧盟、日本的加入而愈演愈烈。由中国半导体行业官员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正考虑对美国的申诉作出回应,希望双方能达成某种可能的妥协。
欧盟支持美国
据道琼斯报道,欧盟4月1日表示,已继美国之后,也针对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
欧盟贸易发言人阿隆查·冈萨雷斯(AranchaGonzalez)称,欧盟将仅以第三方、而非共同原告身份加入对中国的申诉,这是因为此案并不涉及欧盟的经济利益,欧盟加入申诉的目的是要告诫中国,不要对来自欧洲的进口商品采取同样手段。
欧盟代表冈萨雷斯表示,大多数欧洲芯片制造商已经在中国确立生产和贸易关系,虽然不能说欧盟因此受到经济上的影响,但从系统效益来看,今天受波及的可能是芯片,明天增值税的政策就有可能扩大到其他欧盟产品,不可避免会对欧盟造成影响。
据了解,欧盟作为此案的第三方国,可以获得案件的具体信息,并有权利陈述其立场、建议,有权利提出意见,并参加世贸组织召开的首次听证会。但欧盟委员会不能预先获悉裁定结果或参与第二次听证会。
欧盟对半导体发展野心勃勃。3月初,欧盟公布了一份详细的“未来半导体发展计划”。在该计划中欧盟表示,未来欧盟将投资建立一个新的研发中心,旨在加快欧盟国家在半导体材料、制造工艺以及设计方面取得突破。欧盟称,将斥资2400万欧元(大约折合2970万美元),启动该项名为“NanoCMOS”的半导体高阶制程研发计划。
日本表示关注
据悉,日本目前也已经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请,要求自己成为美国诉中国案中的一个参与者,这样一来,在世界贸易组织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查时,日本就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了。中国半导体市场价值高达190亿美元,日本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
“日本对于中国的税收政策也很感兴趣,而且有自己的担忧。一方面我们在与中国就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同时我们也希望成为这个案子中的一部分。”日本有关发言人表示。据了解,日本要参加中美半导体会谈必须获得中美两国的同意,即使中美两国同意日本参加会谈,届时日本也不能随意表达意见。
据来自商务部的信息,3月19日,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在得悉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后随即宣布,日本也将与中国进行半导体税制协商,并声称根据日本企业受害情况和会谈结果,日本保留向世界贸易组织投诉中国的权利。中川说:“对于中国的半导体税制日本同样关切和担心。”
去年,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同比增长了33%,而同期,日本对美国的出口则下降了10%。其中,日本对中国的半导体和电子零部件出口去年更是大幅增长了41%。目前,日本的NEC和松下公司都在中国设有芯片生产厂,这些工厂生产用于音视频设备的芯片,这些设备有很大一部分又被重新出口到日本。
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曾经一度成为世界半导体产业的中心,但近年来,面对全球经济持续低迷,以及中国、韩国、东南亚国家等半导体产业与市场的迅速发展,日本半导体产业渐渐失去了绝对优势,并陷入了新一轮的危机和困境中。近段时间以来,日本半导体企业为了摆脱目前所处的困境而动作频频,比如加大了对中国的投资,企业也进行了合并。
中国考虑作出回应
与此同时,中国半导体行业官员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正考虑对美国的申诉作出回应。至于工作组正考虑采取何种行动,有关官员拒绝置评。该工作组由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牵头成立,并获得了信息产业部的批准,但尚未正式对外公布。
这一诉讼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磋商、裁决和上诉程序,因而即使美国最终胜诉,让中国取消优惠措施的要求得到满足,但要让中国真正采取行动可能还有三年时间。
美方就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事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磋商请求是针对中国国务院发布的18号文件。所谓18号文件,指的是2000年6月24日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在这份政策的第三章税收政策中,有这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注:2002年这个数值降到3%。),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集成电路产品。”
有业界人士分析认为,如果企业要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从而退还增值税的优惠,至少要把70%-80%的产品内销,同时毛利率要在30%以上,但实际上,国内芯片制造企业能维持如此高的内销比例和利润率的非常有限。由此可以看出,18号文件实际是鼓励内销的,同时内销也是众多生产企业的重要目标。
中国芯片产业政策的倡导者和起草者之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学明指出,这一条并没有偏袒国内芯片制造企业,因为在华的外商芯片制造企业无论是独资或合资性质,均享受相同待遇。
谈判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磋商,一共是60天,中美目前已经步入这个阶段,磋商期间,中美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就到此为止。
如果磋商不成功,就要进入第二个阶段,世贸组织会成立一个专家组,成立专家组的阶段,中国一定要进行谨慎的准备,准备可以代表中方发言的专家。专家组确定之后就可以进行正式的诉讼程序,包括听证会、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这个阶段要持续10个月的时间,在这个阶段中国的任务量将会相当大。这个阶段会做出一个总的裁决,裁决哪一方胜诉。
如果中国败诉了就要进入第三个阶段,即中国的上诉阶段,这是上诉庭裁决专家组对案件的裁决是否正确的阶段,中国还会有一个扳回的可能。但如果中国不决定上诉,那世贸组织就执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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