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源程序的质量和可维护性,从而最终提高软件产品生产力,特编写此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程序设计人员进行程序设计时必须遵循的规范。本规范主要针对单片机编程语言和08编译器而言,包括排版、注释、命名、变量使用、代码可测性、程序效率、质量保证等内容。
1 .基本规则格式清晰、注释简明扼要、命名规范易懂、函数模块化、程序易读易维护、功能准确实现、代码空间效率和时间效率高、适度的可扩展性、单片机编程规范-标识符命名2 .标识符命名 2.1 命名基本原则( 1 )命名清晰明了,有明确含义,使用完整单词或约定俗成的缩写。通常,较短的单词可通过去掉元音字母形成缩写;较长的单词可取单词的头几个字母形成缩写。即 " 见名知意 " 。 ( 2 )命名风格要自始至终保持一致。
(3)命名中若使用特殊约定或缩写,要有注释说明。
(4)同一软件产品内模块之间接口部分的标识符名称之前加上模块标识。
2.2 宏和常量命名
宏和常量用全部大写字母来命名,词与词之间用下划线分隔。对程序中用到的数字均应用有意义的枚举或宏来代替。
2.3 变量命名
变量名用小写字母命名,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类型前缀(u8\s8 etc.)全局变量另加前缀g_。
局部变量应简明扼要。局部循环体控制变量优先使用i、j、k等;局部长度变量优先使用len、num等;临时中间变量优先使用temp、tmp等。
2.4 函数命名
函数名用小写字母命名,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并将模块标识加在最前面。
2.5 文件命名
一个文件包含一类功能或一个模块的所有函数,文件名称应清楚表明其功能或性质。
每个 .c 文件应该有一个同名的 .h 文件作为头文件。3 .注释 3.1 注释基本原则
有助于对程序的阅读理解,说明程序在"做什么",解释代码的目的、功能和采用的方法。
一般情况源程序有效注释量在30%左右。
注释语言必须准确、易懂、简洁。
边写代码边注释,修改代码同时修改相应的注释,不再有用的注释要删除。
汇编和 C 中都用 "//" ,取消 ";" 不使用段注释 " /* */ " (调试时可用)3.2 文件注释
文件注释必须说明文件名、函数功能、创建人、创建日期、版本信息等相关信息。
修改文件代码时,应在文件注释中记录修改日期、修改人员,并简要说明此次修改的目的。所有修改记录必须保持完整。
文件注释放在文件顶端,用"/*……*/"格式包含。
注释文本每行缩进4个空格;每个注释文本分项名称应对齐。
/***********************************************************
文件名称:
作 者:
版 本:
说 明:
修改记录:
***********************************************************/
3.3 函数注释
3.3.1 函数头部注释
函数头部注释应包括函数名称、函数功能、入口参数、出口参数等内容。如有必要还可增加作者、创建日期、修改记录(备注)等相关项目。
函数头部注释放在每个函数的顶端,用"/*……*/"的格式包含。其中函数名称应简写为Name(),不加入、出口参数等信息。
/***********************************************************
函数名称:
函数功能:
入口参数:
出口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