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以精准眼光寻找潜在客户,在来来往往的人群当中,他们似乎很快就能锁定客户;二是很快能过掌握顾客特质;把商品价值切入客户心中;三是对於不想买的僱户,主动激发客户的需要,让客户动心,买下商品;最后是对於犹豫不决的客户,能够不断突显自己商品的特质和价值,让客户愿意买下他们的商品。
也许有朋友忍不住要骂:这些商品推销员和老师有何关系呢?唉!职业病,不管走到哪哩,职业倾向就不知不觉的跑出来,没办法,所以且让我比较一下老师和这些推销员的“教育”素养.
一般中小学,学生编班掌握在行政首长手中,老师通常没有选择学生的权力和机会,学校怎样编班,老师就怎样教。因为不需要选择客户,久而久之,也就忽略了顾客〈学生〉的存在,不管是教学上或生活上,通常都以老师为中心,很少像推销员这样认真的把心放在顾客身上,随时观察顾客的一举一动,随时掌握客户的反应,随时分析顾客的特质,适时的掌握作生意的机会。这是在面对客户的心态上,很多老师不如推销员的地方。
在课程教学时,很多老师经常觉得,尽管自己教学很认真,教材准备丰富,讲起课来舌灿莲花,比王小玉说书还要动听,但学生却不领情,心不在焉,不认真学习。於是老师无可奈何的自我解嘲:我能把牛牵到河边,又不能勉强牛喝水!但如果相较於推销员设法说服顾客,把商品推销出去,恐怕老师就要感到汗颜了。尽管教育原理说明:主动的兴趣学习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但等待学生自己发现兴趣,然后主动学习,毕竟是太消极的作法。老师其实是要透过对学生的了解,透过教材和生活经验的有机组合,透过良好的动机引导来激发学生的兴趣,这才是积极的作法,我想任何一位老师都不会忘记,教学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引起动机,但时日既久,也许就以为徒具形式,把它给忽略了。这种主动积极的精神,老师不如推销员.
推销员另一个本领对於善於随机应变,根据客户的特质,随时调整推销的策略和说辞,这个行动背后最少涵盖了三个部份:第一是目标导向的信念,把商品推销出去;第二,客户中心,以客为尊;第三是持续的尝试和努力。相反的,很多老师习惯对学生、家长这样说:我就是这样教学,我就是这样带班,你们〈包括学生和家长〉最好赶快适应我的模式,否则对不起,我不能为你一个孩子,一个家长办教育。在柔软的身段,包容的能力和弹性的作法上,老师不如推销员.
总而言之,推销身上显示几个特质:目标导向的信念,专注在顾客身上,愿意为顾客而改变自己,持续的说服顾客,不断努力完成目标。也许有人认为我这样的看法引喻失义,因为推销商品和教育孩子是两回事,或许是吧,但我的确觉得,推销员身上有许多老师可以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