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目(内容)源
可以是各种内容源的生产单位,如电视传媒、影视制片公司、新闻媒体机构、远程教育机构、游戏生产商等。
(2)业务平台
对内容继续编辑集成,面向用户提供IPTV业务的平台。这个平台的工作包括内容的编码,编排,存储,分发和管理等。
(3)内容分发网络
负责把IPTV信息从业务平台传递给用户端。这一部分工作可以细分为“内容无关”和“内容相关”两大部分。“内容无关”部分包括了骨干/城域网络、宽带接入网络等。内容相关部分包括内容分发网络(CDN),对等(P2P)技术等。
(4)用户端
用户端设备的主要功能是:接收(也可能包括发送用户请求)和处理(也可能包括存储功能)媒体流,向用户呈现媒体流。媒体的接收处理设备可以与呈现设备独立,如像具有IP接入功能的机顶盒(STP)与电视机。
电信业与IPTV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上看,IPTV市场发展的内在技术因素和外在需求因素已经基本成熟,2005年IPTV也必将会迎来更加迅猛的发展趋势。
在这种形势下,几大电信运营商和制造商已经应时而动,展开商业实践,中国的两大固网运营商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已经各自开展(尤其是与传统的TV内容提供商合作)了一些运营实践。与此同时,大量的传统电信设备制造商,如华为、ZTE、UT、上海贝尔等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IPTV的产品研发,也提出了各有特色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繁荣了市场,促进了IPTV技术的成熟。
电信运营商在IPTV市场上的成功实践已经证明了其在整个产业价值链中的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电信运营商在拓宽业务平台,延伸现有的合作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如何利用自身的宽带优势,最大限度的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更完善的服务。归纳起来,传统电信运营商在开展IPTV业务上具有其特有的优势:
(1)宽带IP网络已经发展了很长的时间,承载网络的成熟是实现IPTV业务的一个必要的条件。IP网络天然支持点对点传送,即所谓的交互性,因此可以在更改很小的情况下(如开通对multicast的支持,虽然现有电信网络中几乎所有的路由器设备都已经支持)很好地提供丰富的交互式业务。
(2)电信网络,包括IP网络一直主张“全程全网”策略,可以使各地用户真正实现“一点接入,全网通行”。在这样一种网络上实现IPTV技术时相对容易。
(3)电信运营商积累了多年的业务运营经验,包括网络存储、接入认证、带宽管理、计费结算及用户管理等技术,这些经验也可以用于IPTV业务的运营中来。视频编码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现在,使用MPEG-4和H.264编码传送的图像在带宽为800kbit/S时就可以达到DVD的画质要求,从而在有限的带宽上大大的提高了业务的服务质量。相关的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比如应用层质量控制技术、CDN/VDN技术、可控组播的技术成熟,都在不同程度上为提高用户业务的质量铺平了道路。
结束语
2004年,中国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已突破两万亿元,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成为拉动全国工业增长的主要力量。电信业作为我国基础性、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安全、社会信息化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三农”问题受到了代表的广泛关注,信息产业部组织的“村村通”工程正在实施中,而农业信息化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代表们倡导通信服务“三农”,使得通信在解决农村的远程教育、合作医疗、文化宣传等问题上发挥重大的作用。
近年来全球电信业陷入低迷,一种重要的原因就是随着占主导地位的电话业务的收入快速衰减,数据业务虽然增长很快但可以说没有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在这种形势下,运营商和其他信息产业相关企业在IPTV领域的实践,是在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也顺应了三网融合的发展趋势,对促进通信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信息服务市场有着重大的意义。但IPTV毕竟还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实际中可能还面临一些问题:
(1)在产业链方面,存在结构不清晰,内容运营商的责任和监管权不明确,多数环节力量比较薄弱,各环节间有待磨合等问题。
(2)在运营方面,存在运营模式不清晰,运营主体不明确,运营网络能力不强,内容不够丰富,运营动力欠缺,资费政策不清晰等问题。
(3)在技术与标准方面,存在编解码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QoS)不容易保证,系统间互联互通困难等障碍。
(4)在政策方面,存在多头监管,市场准入政策不明确,传输安全监管,设备入网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
因此,发展IPTV必须先消除和努力克服各种障碍,强化竞合共赢的理念,大力加强社会各方面的优势合作,完善产业链,创建新的商务模式,繁荣整个IPTV市场,提供给用户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得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更多内容请看什么是IPTV、IPTV产业资讯、IPTV技术和解决方案专题,或进入讨论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