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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应该怎样产生

菜鸟
2003-07-03 21:43:48     打赏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3年07月03日02:51:24 星期四), 转信 我在《现行学术体制与非典型腐败》一文中提出了“立即暂停一切学术资助 和学术评 审,以俟将来”的观点。需要补充的是,评审取消之后,一些“现实问题”如何 处理。这 就要作一个分析。依我看,现在进行的各类学术评审中,唯一不能不评的就是职 称。然而 问题马上就接踵而来:评奖,评国家社科基金等等“硬指标”都取消了,我们拿 什么做评 审标准呢?如果是为了标志学术水平,也很简单,看代表作就行。一个人,有没 有学术水 平,是可以也应该能够从代表作当中看出来的。北京大学的贺卫方先生,是研究 法学的, 和我不是同行,也不认识,只读过他一篇关于法袍问题的演讲稿,还不是什么代 表作,但 我当时就觉得,这位先生一定是真正的教授,真正的学者。因为一个人能够如此 娴熟地解 剖麻雀,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深入浅出,一定有深厚的功底和深入 的研究。 果然,后来法学界的朋友告诉我,贺卫方先生在同行中有很高威望。可见,感觉 不会骗人 ,反倒是那些所谓“硬指标”,其实靠不住。 因此,要想评出真教授,而不是我在前一篇文章里说的“非典型教授”(真 的假教授 ),首先要相信评审人的学术良心和学术眼光。我这里说的“评审人”,不是只 指评委, 也不是只指教授,还包括所有的教师甚至学生。不要以为学生就没有学术水平。 他们的研 究水平也许不如教授,鉴赏水平则未必。学生没准比教授更知道“好歹”。也不 要担心学 生“眼高手低”。评审教授,要的就是“眼高”,却并不在乎“手低”。同样, 评审人也 未必一定要同行。同行有同行的好处,也有坏处(难免党同伐异或门户之见)。 非同行则 没有人际关系这个问题,不会投人情票或者因私人关系不好故意反对。这也牵涉 到我要说 的第二个前提条件:评审人与申请人应有一定距离。有距离,才客观。第三就是 要有一整 套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这也是本文重点之所在。 我认为,评审教授,只需要做这样几件事情。 第一,提交代表作。我个人意见,代表作最好规定为一件,至多三件。如果 三件代表 作还不能说明问题,那你就是没有水平,也没有代表作,晋升教授一事不予考虑 。同时还 要规定,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报告和述职的时候,不准再讲自己还有其他什么成果 ,连提都 不能提。评职称又不是卖大白菜,要讲“斤两”、“堆头”。除个别特别有才华 又特别勤 奋者外,成果越多越说明他粗制滥造,说不定还有抄袭剽窃嫌疑。现在学风之所 以糜烂, 就因为太讲数量。别人的成果车载斗量,自己的材料薄如蝉翼,就觉得脸上无光 ,也有风 险,只好利用电脑拷贝拼贴,滥竽充数。这是学术界“非典型腐败”病源之一。 如果规定 代表作之外的成果均不算数,则此风立刹。 申请人在提交代表作时,应说明该作品在学术上有什么意义、创见、贡献, 有什么发 展和创新,并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据。不能提 供的不予 受理,举证不实的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严加惩处。代表作应有9人以上同行评议 ,而不 是现在的3个同行写鉴定。评议人的面越广,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小。但超过9人, 操作起来 会有困难,因此以9人为宜。评审费用,可由申请人负担三分之二,以免造成学校 财政困 难,也不至于滥用纳税人的钱。同时还要规定,无论评上评不上,评审费一律不 退,没有 把握就不要申请。同行评议采取“匿名与实名相结合”的办法,即郑也夫先生提 出的事前 糊名事后解密,所有评语和评审人的名字都要在适当时候公开,以保证评审人向 学术负责 向历史负责。 第二,由申请人作一次学术演讲,内容规定为代表作中最有创见的精华部分 。一个人 如果不能在一个半小时内讲清楚自己的学术观点,则他是否真有创见,真有精华 ,便值得 怀疑。讲座至少面对全系师生,学生自由参加,教师必须参加。同时,如有条件 ,应适当 邀请部分外校同行和本校非同行参加。非同行虽然“不懂行”,但至少能听出该 申请人思 路是否清晰,逻辑是否严密,体系是否完整,表述是否流畅。这也是对申请人的 一种鉴定 。 第三,演讲之后,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听过演讲的本系或本专业全体教 授、外校 同行和本校非同行若干人组成,主席由委员会选举。院长、系主任可以当选为主 席,但不 能是当然主席。主席仅仅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主要任务是维持秩序,裁决 哪些问题 申请人可以不回答哪些必须回答。答辩会公开举行(最好在演讲后立即举行), 任何人均 可自由参加,也可以自由提问,包括学生。但除委员的提问外,答辩人可以申请 不回答。 其实,只要问题问到了点子上,答辩人是不敢行使“沉默权”的,因为这将意味 着他答不 上来,也就意味着他没有水平。 第四,答辩之后,即行投票。投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旁听的教师和学生 投票,其 票数仅供参考,不在会场当众公布。考虑到第二轮投票可能对申请人不利,这时 可以请旁 听者和申请人退场,然后再由答辩委员会投票。投票前,先宣读9人同行评议结果 (此时 匿名)和旁听投票结果。委员实名投票,但唱票时匿名,若干年后再解密(这个 做法郑也 夫先生有具体操作方案)。在这一过程中,主席仍然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只是当正 反两方票数相等时,主席才有投票权。投票后,主席应在唱票人和监票人陪同下 向申请人 宣布投票结果,并告同行评议意见,但不告知评议人姓名。 本次投票结果,即为终审。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再投票,只受理举报和申诉 ,也只有 在发现上述过程中有不正之风和程序错误时才能行使否决权。另外,尽管我不赞 成将教授 分为三六九等(即按等发放岗位津贴),也不赞成评审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博导 、评硕导 ),但如果一定要评,也可以参照执行。 这一方案,有以下四大特点。第一,“以代表作代硬指标”。它将促使所有 教师在学 术质量上下工夫,粗制滥造、投机取巧和文字垃圾可望绝迹。第二,“以答辩代 武断”。 它给了申请人申辩的机会(这其实也是他们的正当权利),职称的晋升也不再操 纵在少数 人手里。第三,“以学术代行政”。答辩委员会主席权力最小(不能提问)风险 最大(唯 一公开投票者),玩弄权术者无用武之地。第四,“以公开代暗箱”,几乎全过 程都在众 目睽睽之下公开进行。其实谁都知道,越神秘,越腐败。越公开,越公正。 作者:易中天 来源:中华读书报



关键词: 教授     应该     怎样     产生     学术     评审     代表作     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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