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5日实施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首次降税,2017年上半年将继续实施,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第二次降税,共涉及280多项商品。降税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产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视听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
近日,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将继续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一方面,可以看到,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等产品已经出现在了降税商品的目录中,国内仪器仪表厂商应该具有敏锐的嗅觉,果断抓住机遇,在进出口产品这块“大蛋糕”上切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另一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需要引进更多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短缺的资源。降税这一措施可以降低进口成本以鼓励进口的发展。资本密集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入中国,使本土企业通过进口获得国外先进设备、优质原材料和零部件,从而提高产品的档次,增强它们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国内仪器仪表厂商应该把握机遇,从原材料、技术等多个方面提升产品质量,进而获得与国外知名厂商“一较高下”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