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认为:“将成为政府的第五公共事业,与修路铺桥一样,成为政府的责任”。目前,全球在建和规划中的无线城市已经超过1000个,但是无线城市建设和运营模式仍在不断摸索和变化当中。显然,只有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成熟模式,投资者才能收回网络建设成本并维持网络正常运行,保证无线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模式占优
目前,无线城市主要有4种运营模式。
第一,ISP(因特网业务提供商)模式。政府委托建网,ISP(包括传统运营商)通过自己建设或者与政府共同建设无线城市网络并运营,再将业务批发、零售给用户、企业以及政府。
第二,广告模式。ISP自己建设、运营网络为主,为普通市民提供免费的、带宽较低的服务,通过广告支持免费服务。此外,ISP也向企业、团体和政府批发带宽较高、服务质量较高、无广告的接入服务。
第三,政府独营模式。投资、建网到网络维护和运营都是政府主要负责,直接提供服务给城市各个部门以及市民。
第四,合作社模式。所有拥有(无线相容性认证)AP(接入点)设备和宽带接入资源的人或机构,通过加盟的方式开放自己的资源,使公共和私人拥有的分散的
Wi-Fi网络连在一起形成虚拟的“无线社区”。当前,全球无线城市运营模式中,ISP模式运用得相对比较广泛。
“政府+运营商”模式应为我国首选
无线城市运营模式的选择,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每个城市的需求重点、政府的财政状况、电信市场状况等因素。另外,还要找到政府和运营商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结合点,更好地促进无线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我国无线城市的运营模式,应该采取政府主导、政企共建、企业运营的原则,通过免费与收费服务共存,提供批发、零售、广告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最终实现盈利。
其中,政府选择合作的企业建议为传统运营商,而不是新进入的ISP(如中电华通),主要基于两个方面考虑:其一传统运营商相对于新进入的ISP而言,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运营能力,便于无线城市的快速上马和良好发展;其二选择与传统运营商合作,不仅有良好的无线城市建设基础,还可避免重复建设,实现互惠共赢。
而且,从长期来看,传统运营商在多年的运营经验中已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赢利模式。虽然全球无线城市的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我国无线城市的建设已成大势所趋。通过对国际案例的分析和国际经验的总结,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正确运营模式才是关乎全局的关键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