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道办事处、警察以及单位的领导们一步一步地退出了我们的卧室时,剩下的是美丽安详的灯光包围着的你和我。有人说,我们的卧室在经历一场革命;也有人说,卧室本该如此。不管怎么说,此刻,我们终于可以不再提心吊胆地拥抱了。
夜里,灯光迷离。张国立和刘蓓在一家宾馆的房间里。突然,房门"咚咚咚"直响。紧接着,他俩被闯进来的警察带到走廊。他们和许多男女被喝令"蹲下,两手抱头!"
这一幕出现在2000年电影《一声叹息》里。剧中,由张和刘饰演的两个婚外恋者被警察以"男女混居"论处。问题在于,他们俩虽然同居一室,但在当时并没有做"男女之事"。问题的关键更在于,中国的观众以及影评家们在谈论这部影片时,几乎无人提及这个情节--国人对此类事件已是见怪不怪了。
有人说,中国人在通往卧室的路上充满辛苦,在卧室里又提心吊胆。所以,有人认为迫切需要有一场"革命"来解放卧室。而在眼下,这场革命正向我们走来。
革命事件一:同居无罪
同居,在中国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是江苏省取消"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这一条法规时,还是令全中国一震。
从20世纪90年代初非婚同居者的大量涌现到现在,许多中国人生活在"非法同居"和"事实同居"的夹缝里,战战兢兢。1998年12月27日,朱月芽和刚从京津旅游回来的男友正准备睡觉时,县公安局民警破门而入,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用手铐将他们铐起来,带到了公安局。最后,在办案民警利诱威逼之下,朱月芽及其男友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承认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并被没收近11万元的财物。后在朱月芽的不懈申诉下,才讨回损失--而她的尊严永远无法讨回。
对于未婚同居,承认还是否定?这个问题最终摆在立法者面前。此间,曾有许多人寄望于2001年4月28日实施的修改后的《婚姻法》,但结果该法对未婚同居只字未提。而在随后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凡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都不承认是事实婚姻。这意味着由无证同居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都不在法律调整范围之内。 然而,法律无视的现象不等于不存在。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仅2002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理解除非婚同居案件238起,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但同时,法院面对的问题是:由于不受法律承认,处理未婚同居纠纷无法可依。
2003年6月,僵局率先由江苏省打破。新的《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取消了原先的"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条款。据了解,50多位人大常委在分组审议是否要取消这一条款时,都表示理解、支持。 "和谁住?怎么住?是住在一间房,还是一套房?这是我的个人选择。只要没有和'小姐'住,政府就管不着。"一位江苏朋友这样理直气壮地说。
眼下,全国制定类似规定的省份还有不少,但除江苏省外,还没有第二个省明文取消此项法规。所以,这场革命还是不彻底的。
革命事件二:婚检自选
围绕婚检的这场革命可分为三派--革命派、保守派和改良派。
一个中国公民要结婚,政府说"来,我先给你做个体检"。政府的热心得到了许多中国公民的支持和响应。但后来,有人提出政府强迫我去体检是不尊重我的权利--这大抵算是革命派了。政府要求的婚检是从199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开始的。
保守派则认为,政府的初衷无疑是好的。如果没有婚前检查,稀里糊涂成了家,结果就可能被传染疾病。而更严重的是,一些疾病双方是感觉不到、不易发现的,如果不进行婚检,很容易生出一个智残或极不健康的孩子,给家庭带来不幸。
而改良派则说,婚检制度还有待完善。原因是,在10年的执行过程中,婚前体检纠纷从来没有停息过。1999年4月9日,湖南省全同县唐家村梁花和小勇按规定进行了婚前体检,婚后梁花发现丈夫患有阳痿。经再三向医生询问,梁花得知,丈夫的生理缺陷远远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阳痿,由于是先天性的双侧睾丸严重发育不全,几乎没有生产精液的能力……造成这种后果的根源自然与婚前检查流于形式有关。所以,改良派指出,"如果不能取消婚前体检的强制性,那么,就必须将它进一步完善。"
2002年,一对艾滋病患者被允许登记结婚。可以说,这是一个在婚检制度上发生转变的标志性事件。政府允许他们结婚实际上透露出的信号是,婚检的结果并不影响公民的结婚。
尽管最新传来的消息说,北京市卫生局表示由于新条例与《母婴保健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北京暂不取消婚检,但婚检由"规定动作"变成"自选动作",肯定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公民正在拥有越来越大的选择空间。 而一个最新的抽样调查显示:90%以上的中国公民表示在结婚前还是要去体检一次--为了自己和爱人。
革命事件三:组织退出
在过去的数十年里,组织在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的婚姻。甚至一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组织之命,领导之言"代替了。
现在回过头来看,"单位人"其实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那时,每个人对单位都有一定的依赖性,手里抓着"铁饭碗"支配权的单位,很自然地拥有了对职工的身份管理权。加上当时法律的不健全,国家有意让单位分担了由法律解决不了的一系列管理任务,比如,对一个人身份的认定--单位介绍信在当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今天的公民已经会觉得为了结婚去单位开证明实在是件再荒唐不过的事情。所以,当新的婚姻法规定从10月1日起公民结婚和离婚不再需要单位证明时,几乎没有听到任何不同的声音--并不像"婚检"之争。有外电评价此事时称,"中国政府正在退出私人卧室"。也许,这场"革命"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革命事件四:校园婚礼
从20世纪90年代避孕套被公然放进大学校园时起,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默认了在校大学生的性行为。不管社会能否接受,许多大学生同居已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话题,也不再新鲜了。在2001年底政府对高考年龄不再限定时,教育部对在校大学生结婚问题没有明确表态。
重庆某大学的两个学生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学校通知至少要将女孩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男孩被定为勒令退学,并通报全校。事情发生后,这两个大学生认为,学校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处分他们不能接受,而校医院擅自传播病人的病情和个人隐私,是有违职业道德的。去年底,两名学生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学校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定性错误,适用规定不当,学校做出的勒令退学的处分剥夺了其根据宪法享有的受教育权,法律依据不足,应予撤销。 此事发生后,舆论一时哗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这所大学的领导外,绝大部分教育研究者、学生以及老师都认为学校的处理不太合适。公众对大学生的性行为又有了极大的宽容和让步。于是,有人不失时机地再次提出:与其任他们偷偷摸摸,还不如让他们中达到法定年龄又确实想结婚的结婚算了,免得横生枝节。
就在大家对大学生同居和结婚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之时,今年春天,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3岁的四年级男生陈某和武汉市一家公司24岁的女职员张某打破了这块久未消融的坚冰--他们瞒着学校领取了结婚证,并在酒店举办了婚宴。有人笑称,他们小两口是革命的先行者。 现代社会中,卧室不仅是私人生活的载体,其安全性也是公民隐私权的象征。对公民卧室的保护,其实宪法早就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935年,林语堂在《中国人》里表达了这样一个想法:有些变化看似很肤浅,实际上却很深刻,"因为生活就是由这些所谓表面的东西构成的,改变了这些东西,我们就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观。"
在今天,当"婚检"、"同居"、"结婚证"、"卧室"等一系列生活现象在接连不断地发生着改变时,人们有理由相信,它们改变的将是我们的整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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