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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汽车环保特性

高工
2025-08-19 08:51:35     打赏

汽车电子中的环保特性与ROHS指令遵循

在汽车电子领域,环保特性是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而其最基本体现便在于所选用元器件的环保性。在电子行业,ROHS条例是普遍接受的环保准则,对汽车电子的环保实践有着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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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ROHS指令。该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规定除符合豁免条款的用途外,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超过最大限量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其中,镉的最大允许含量为0.01%(100ppm),其他物质为0.1%(1000ppm),以此限值来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欧盟ROHS指令,确保不违反其中禁止事项。


汽车行业有其特定的环保要求,需遵循报废车辆第2000/53/EC决议,同时汽车整车企业内部也对电子材料环境保护提出要求。FORD公司有RMS材料限制标准,FIAT有汽车零部件材料要求——9.001102,GM有自己的GP材料规范。这些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汽车电子材料的环保性进行了规范,确保汽车产品从设计到生产都符合环保理念。


由于ROHS指令面向整个产品,汽车电子模块从器件本身到加工工程,整个流程都需符合材料限制标准。电子零件中广泛存在这些有害物质,典型的有电子元器件、印制电路板材料、覆铜板、印制电路板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材料以及产品外壳等。镉广泛应用于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印制电路板、油墨、触头和电池中;汞应用于温控器、传感器、开关、继电器和灯泡中;铅应用于焊料、玻璃、PVC稳定剂;铬用于金属附腐蚀涂层;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则作为阻燃剂,应用于PCB、连接器、塑料外壳等。


面对如此复杂的有害物质分布情况,设计工程师在选料前期就需搞清楚BOM表中元器件的情况,并引入器件物料管理。然而,目前没有统一的符合ROHS产品的标识标准或方法,供应商通常在产品上标识“ROHS Complaint”“Pb-Free”等,且每个公司都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编号标识方法。虽然无铅产品的标识可参考IPC1066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标识的产品就符合ROHS要求。因此,针对不同地区的项目,需考虑不同标准,对所有元器件和模块的制作过程进行先期规划和控制。


在印制电路板加工过程中,采用无铅工艺意味着更高的焊接温度。对于某些敏感器件而言,这种高温焊接过程会带来更多误差,特别是对湿度敏感器件可能产生破坏性影响,对整个印制电路板贴装加工的影响也十分显著。这就要求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无铅工艺对器件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器件和工艺参数,确保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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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 1.0阶段(2004-2016):基础框架建立

法规出台背景

2004年中国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旨在应对电子废弃物污染问题,规范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该法规参考欧盟RoHS指令,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核心内容与局限性

环保使用年限公示:要求生产者标注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提示消费者合理处置。

限用物质信息披露:需公示产品中铅、汞、镉等六类有害物质的含量,但未设定具体限量标准。

无目录管理:未对产品进行分类管控,仅依赖企业自愿合规,缺乏强制约束力。

适用范围:覆盖电子信息产品计算机、通信设备等,但未扩展至家电、照明等全领域。

实施效果与问题

提升了行业环保意识,但因缺乏量化标准,部分企业仅履行形式化公示义务。

未形成从生产到回收的全链条监管,难以有效减少有害物质排放。


中国RoHS 2.0阶段(2016-至今):体系完善与管控升级

法规迭代与核心目标

2016年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替代旧版法规,并于2019年通过配套目录与合格评定制度,构建完整管控体系。其目标包括:

全生命周期管理:覆盖设计、生产、销售、回收各环节,强化源头控制。

与国际标准接轨:通过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升级,推动中国制造符合全球环保趋势。

促进绿色消费:通过标识制度引导消费者选择环保产品,倒逼企业转型。

关键政策节点

2018年:发布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明确12类重点管控产品冰箱、空调、洗衣机等。

2019年:实施合格评定制度,要求目录内产品通过国推认证或自我声明。

2020-2021年:分批发布GB/T 39560系列检测标准,统一有害物质测定方法。

2024年:更新检测标准,新增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管控,与欧盟RoHS 2.0同步。

管控物质与限量要求

基础六类物质:铅(Pb<1000ppm)、汞(Hg<1000ppm)、镉(Cd<100ppm)、六价铬(CrVI<1000ppm)、多溴联苯(PBB<1000ppm)、多溴二苯醚(PBDEs<1000ppm)。

新增四类邻苯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1000ppm)、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000ppm)、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1000ppm)、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1000ppm)。

豁免条款:对医疗设备、监控仪器等特定产品,允许部分物质暂缓管控。

监管机制创新

目录动态管理:通过《达标管理目录》明确管控产品范围,定期更新以适应技术发展。

双轨制合规路径:企业可选择“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模式,兼顾不同规模企业需求。

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全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追溯。

严格标识要求:符合限值产品贴“绿标”,含豁免物质产品贴“橙标”,提升消费者知情权。



总结:

汽车电子领域,环保特性至关重要,受欧盟ROHS指令等影响显著。ROHS指令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使用,汽车电子模块从器件到加工均需符合标准,但有害物质分布复杂,设计选料需谨慎,且无统一标识标准,需按地区和标准规划控制。同时,印制电路板加工采用无铅工艺带来新挑战,需考虑对器件的影响。中国RoHS法规也在不断发展,1.0阶段(2004-2016)建立基础框架但有局限性;2.0阶段(2016-至今)体系完善,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通过关键政策节点明确管控产品、实施合格评定、统一检测标准,管控物质包括基础六类及新增四类邻苯物质,还有豁免条款,并通过目录动态管理等创新机制强化监管,推动行业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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