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四川卫视的报道(5月20日晚9点),某建筑公司正加班加点为灾民搭建临居房.新闻提到,此中房屋不是临时暂住,而是保证居住2-3年.并提到,和临居房配套还将建菜市场和超市等.
问题在于,搭建临居房的墙板,使用的是普通的泡沫彩钢夹心板(从电视画面看到的材料颜色可以判断)! 普通群众可能不知道,这种彩钢板根本不能防火! 想象我们平时接触到的用于电器包装减震的泡沫材料,是一种非常易燃的材料. 我做项目管理多年,知道这种建筑的彩钢板,要求中间的夹心材料具有一定的防火等级,比如要求使用岩棉或者聚胺脂材料.
如报道所言,将来灾民将会在此种建筑物内生火做饭(不然建菜市场何用?),由于此临居房是一户连一户的,一旦发生火灾,将形成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
我理解对灾民提供住房的迫切要求,但如果在此偷工减料,将形成巨大隐患! 望大家迅速顶起此贴,不要将灾民再次推入危险境地!!
相关的建筑防火材料标准如下:
金属面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夹芯板,又称“彩钢夹芯板”,是目前国际特别是同类一种使用非常普遍的新型轻型建筑材料,彩钢夹芯板由外层彩色涂层钢板和芯材EPS组成:前者一般为烘烤涂装型的镀锌钢板,密度大,不透水,防腐;后者是一种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由黏状聚苯乙烯颗粒发泡制成,其中均匀的封闭空腔结构和聚苯乙烯的化学性质决定了EPS具有保温隔热、耐酸碱、拉伸强度大、不吸水、隔音好等性能。
彩钢夹芯板的火灾危险性
EPS芯材较易燃烧,生成烟气大,毒性较高。EPS燃烧时会产生黄橙色火焰和大量黑烟碳束,并产生大量热(EPS燃烧值为39.4MJ/kg,200mm厚EPS的燃烧值大约相当于17mm厚松木燃烧值)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乙烯、乙炔等气体,其中甲烷、乙烯和乙炔只占所有气体含量的2%。左右。阻燃EPS产生的烟气除多了溴化氢以外,其他烟气数量在500℃以下时有一定差别,但在500℃以上时没有太大差别。
彩色钢板结构耐火性能差,其耐火性不高,加之现有安装方式为板板空间直接相连,受火后容易形成空腔,产生烟囱效应和横向蔓延,在使用中存在很大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轻则造成大量财产损失和建筑物坍塌,重则造成人员伤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明确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走道两侧隔墙、房间隔墙、屋面板等主要建筑构件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建规》第3.2.5条、第3.2.9条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的4层及4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或库房,当非承重外墙或屋面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或轻质复合材料屋面板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B1、B2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的有关要求。各地应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尤其是在办公场所、学校教室、员工宿舍、医院病房、施工工地临时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严禁应用具有燃烧性能的复合板材,特别是夹芯为聚苯乙烯、硬质聚氨酯等材料的金属面夹芯板(俗称“彩钢板”),在建筑工程应用中不得擅自放宽使用范围。
另外还可以参看相关文章如下:
聚苯乙烯泡沫芯材的燃烧特性及其在火灾事故原因调查中的应用 《火灾科学》-2007年16卷3期 -180-184页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来打算采取高高挂起的态度,但是,5月24日晚上CCTV新闻频道关于活动板房的报道再次激怒了我. 在报道中,记者说:"活动板房采用的彩钢夹心板,里层是轻质的泡沫,材质很轻,即便跨塌,也不会对人造成伤害;外面两边是铁皮,可以防火......." 新闻报道的图片如下:
铁皮防火看似有理,其实是错误的.有人说,灾民有房子住已经不错了,降低点标准也没啥. 但着篇报道在CCTV这样全国影响力的新闻媒体播出,将直接误导全国人民对该材料的使用,在全国更大范围内造成隐患!
为什么在此次材料的使用中,消防部门的人不站出来说句话?!
另外再补充一句,新闻报道中一直提到的所谓"新型材料",其实在发达国家已经是淘汰的材料,被严格限制使用.现在夹心板的芯材,基本上已经不使用泡沫EPS,而采用岩棉(价格是泡沫的一倍)或者聚氨脂(价格是泡沫的两倍).
---------------------
anan0418 说:
我想这是根据这次的关于印发《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决定的吧。
3.2.2 材料性能要求
1 夹芯板
1)燃烧性能
聚苯乙烯夹芯板:阻燃型(ZR),氧指数≥30%;
硬质聚氨酯夹芯板:B1级建筑材料;
岩棉夹芯板:厚度≥80mm,耐火极限≥60min;
厚度<80mm,耐火极限≥30min。
......
---------------------
多谢anan0418在2008-5-25 19:32 的回复!!这是迄今为止看到的最技术性的信息了,根据这个信息,我上网阅读了全面的<导则>规定,该规定出台与2008年5月21日,但不知什么时候实施? 由哪个部门监督,由谁来负责验收?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由哪个部门执行? 对于违反的,根据什么样的情节,该做什么样的处罚?
对于出台这样技术性的文件,难能可贵.但要落到实处,还有很长了路要走! 看到电视报道板房还未完全建好,甚至地面都没有平整就让灾民住进去,这说明了板房验收程序的缺失.
让我们拭目以待! 也请灾区的同胞们加强监督,最好的方法就是取一点泡沫,用火机去点,如果能点燃并持续燃烧,那用的就不是阻燃型材料,切记!
此规则的详细链接地址如下: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wj/jskj/200805/P02008052159433015639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