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计工程师认证考试须知
一、准考证领取:
1. 学会将于考前15天发放准考证;
2. 考生可通过个人邮箱或登录认证管理平台查收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二、考场规则
1. 考生进考场前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准考证排定的座位入座,不得擅自调动座位,未经许可的考生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入座后,须把身份证及准考证置于电脑桌或实验操作平台右上角待查,不得拒查,否则按作弊处理。
3. 考生必须按时进入指定的考场。迟到考生须经考评人员同意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
4. 考场应保持安静,不准相互交谈,讨论解题。如考试系统出现异常现象(如考题出现乱码或系统不能进入、死机等),可举手向考评老师反映(但不得向考评老师询问考题情况),并由考评人员或技术人员另行安排考试用机,不得私自更换考试用机。
5.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以免影响他人作答,否则均以舞弊处理。舞弊者或协助别人作弊者,由考评员上报主考部门,对相关考生的成绩一律按零分处理。
6. 开考4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提前离场的考生,在获考评人员同意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喧哗,或讨论考题。提前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要求补充答卷。
7. 考生须按时提交答卷,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起立并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或要求考评员延长时间,否则,考评人员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