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IDIA Corporation、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诉侵权纠纷案将申请再审
吴凤清,男,1971年5月出生,汉族,籍贯北京,住北京丰台区。
2005年3月9日,原告吴凤清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指控NVIDIA Corporation、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一项关于风扇的发明专利权。
诉状内容概要如下:
● 被告:NVIDIA Corporation,住址2701 San Tomas Expressway Santa Clara CA 95050。(其住址在美国)
负责人:Jen-Hsun Huang(中文姓名:黄仁勋)
被告: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址台北县中和市建一路166号18楼。
负责人:卢昆山
● 原告于1997年8月19日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原中国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2000年11月25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自然风电风扇”,申请号97116771.0,专利号ZL97116771.0。
● 原告于2003年6月发现被告NVIDIA Corporation在北京发布的产品NVIDIA GeForce FX5600 Ultra侵权。发布会上,NVIDIA高级产品经理Stephen Sims现场展示的Geforce FX 5600 Ultra产品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
● 原告同样于2003年6月发现被告NVIDIA Corporation与被告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发布的产品Quadro FX1000侵权。发布会上展示的丽台Quadro FX1000产品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
● 原告于2005年1月发现被告NVIDIA Corporation与被告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东方君悦大酒店举行了“nVIDIA Quadro系列工作站显卡新品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产品Quadro FX1300侵犯了原告发明专利权。
● 原告根据以上事实及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起诉被告NVIDIA Corporation及被告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
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吴凤清诉被告NVIDIA Corporation、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
2006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原告吴凤清在法定期限内将本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递交于原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交纳了上诉费。
2008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原审原告败诉。
原告吴凤清将对NVIDIA Corporation、丽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诉侵权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希望有关公司负责人对此事积极回应,希望有关公司负责人能够为和解的尽快实现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