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路灯设计的原则;第一是照明原则,必须能满足一定的照明要求;第二是维护原则,照明设施应当具有相当的机械强度,在安装工艺上具有可维修性,并且可部分和全部更换;第三是美观原则,不只是灯型好看与否,而且要使灯型、灯光、灯的位置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给人以美好的感受。这三个原则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功能原则与维护原则是小区道路照明作为公用设施所必须具备的,是其基本属性,而美观原则却是进一步体现设计的水平,是我们所追逑的目标。
为与小区环境相协调,一般在小区道路上考虑采用庭院灯系列,由于住宅小区主干道上的人流与车流量大,为保证道路的照度均匀度,可选择双叉或者多叉灯,进行双侧交叉或对称布灯。对于路宽超过8M的道路,应考虑采用截光或半截光型的功能性路灯灯具,在光源的选择上,可优先考虑光效和显色指数较高的无极灯。在支路上也可使用无极灯,但平均照度应比主干道低,一般控制在0。5-3 LX,这样可使整个小区富有层次感,同时可为低层住房提供一个柔和的户外环境。在绿化景点处可以采用庭院灯与适量的草坪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灯光布置,要住宅小区中一般不考虑使用泛光灯无极灯来渲染环境,因为它很容易对周围居民造成光污染。对主干道上和部分路灯及绿化景点内的路灯实行半夜灯控制,既节约电能,又满足不同时段小区环境的功能需求。
灯型的选择是照明设计中的关健步骤。选择以庭院灯作为小区道路照明设施,一是因为庭院灯灯高度适中,小区道路不适合行行驶升降车辆,维修人员携带短梯就能进行维修;二是庭院灯外观好并且形式多样,要保证道路明亮的同时,白天也能为小区营造优雅的气氛。
随着新建住宅小区的增多,庭院灯灯具、灯柱的种类也大量增多,给维护及材料管理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作为城市路灯的主管单位,在设计时除了要考虑使小区路灯形式多样、外观美丽外,路灯设施各部件标准化的问题也应得到重视。这时的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三个部位:即灯柱法兰与基础法兰的连接,灯柱与灯架或灯臂的连接以及灯架或挑臂与灯具的连接,标准化后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各部件相互可替换,可提高道路灯具各部件的再利用率;施工工艺的简化与固化,促使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减轻仓管部门的工作强度。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小区的建设水玉也在日益提高,不仅规划设计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而且环境优美,深受城市居民的喜爱,其中住宅小区的路灯对小区环境尤其是夜景环境的作用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