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共享经济模式崛起开始,网约车 和出租车 已经成为了最为普及的共享出行方式 ,然而在为民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问题。 关于网约车的安全性 、 合理性、服务态度等问题频频引发各种质疑 , 网约车恶性事件频频出现 ,推出一种安全的智能的网约车车载终端,迫在眉睫。
2019 年 12 月 28 日由《 交通运输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公安部 、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令 2019 年第 46 号)进行修正 ,规定了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阜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载专用设备配置技术指引(暂行)》发布,规定要在本市从事网络预约的出租汽车须安装具有定位、视频、对讲监听、警示提示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设备。
一、定位:可了解车辆在哪里
应提供 实时时间、经度、纬度、速度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 ,可存储到本地,同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监管平台等。
当车辆熄火后,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应以一定间隔上传定位信息,时间、距离的间隔由监管平台设定;可自动对报警车辆或重点车辆按监管平台设定的定位方式及间隔上传定位数据。
二、视频:遇纠纷时数据可锁存
要具有 音视频信息采集、压缩、存储、远程调用及检索上传功能 。
支持监管平台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视频信息的实时上传功能,视频数据应与位置、速度、方向、时间等卫星定位信息关联;支持手持设备查询、调取和回放视频数据;支持视频数据锁存功能,在遇到交通事故、司乘人员纠纷、投诉等情况下,应能够对车外和车内视频数据进行锁存,并授权查看。
同时,网约车应具有图片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 车辆紧急报警应自动拍摄图片 。
三、对讲监听:了解车内情况
支持 远程中心与车载终端设备对讲与监听 功能。
监管平台下发对讲指令,中心人员与驾驶员可以互相通话;监管平台下发监听指令,中心人员可以听到车内情况,车载终端不应有任何表现,监听时扬声器应关闭。
四、警示:驾驶员和备案不符会提醒
当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通过 触动人工报警按钮 向平台报警。按下报警按钮时,立即向中心发出报警信息,并自动录制视频信息,定时拍摄图片信息。
采集驾驶员的人脸信息 ,当驾驶员与后台备案的人员不符时,会发出驾驶员不合法警示。
以上功能可基于 A40i 来实现:
该方案同样 适合物流业车、长途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等所有营运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