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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私有协议白皮书》搅局思科华为事件

菜鸟
2003-03-03 16:16:07     打赏
本报记者 林木 北京报道   从来不见记者的华为总裁任正非并未因此而受到媒体冷落,除了华为公司本身的业绩、拒绝接受采访形成的神秘感之外,任正非种种石破惊天之语、在公司内部发表和流传的讲话与文章也成了另一种外界与其沟通的工具。   “什么叫成功?经九死一生还能好好地活着,这才是真正的成功。”这即任正非诸多观点中的一条。1月22日,被任正非奉为“华为学习的榜样”的思科以一份长达77页的起诉书将华为告上法庭。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在多款路由器和交换机中盗用了其IOS(Internetwork operation system互联网操作系统)源代码,使得源代码中的文字符、文件名以及程序瑕疵都存在雷同现象。这份文件还指控,华为QUIDWAY系列路由器和交换机的技术文件、路由器的命令行接口等软件侵权,以及对思科拥有的至少五项与路由协议相关的专利侵权。现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方法院受理了思科的诉讼,华为也已应诉,案件进入正常法律程序。   对华为来说,此次与思科的法律诉讼算不算九死一生?华为未来命运如何?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华为一家中国企业,若干与华为处在相同境地的国内公司都拭目以待,当然,更广阔的话题还包括跨国公司在地方市场的生存方式、经济全球化下错综复杂的利益分割、乃至由此引发出的民族危机论。   一场无法“正常”的纠纷   思科中国公司的新闻发言人商容对媒体表示:“我们更希望人们把这起诉讼看成两个公司之间正常的商业纠纷。”事实上,在思科美国总部那边,也一致认为涉及到侵权的事都是原则问题(Principle issue),没有任何商量、讨论的余地。至少在思科公司负责此项诉讼的高级副总裁在2002年12月9日坐到华为深圳会议室的时候,他依旧对此原则坚定不移,但在亲身来到中国、与华为反复磋商多次之后,这位副总裁也承认,诉华为侵权远非法律文书那么简单明了,相反其复杂程度牵扯到方方面面。   也因此,自12月9日深圳之行,思科与华为往来数月,彼此在要求、反对间拉锯后,思科给华为答复的最后期限从两周、一周缩短到48小时、36小时直至最后的24个小时后,思科未能得到华为按其要求做出的“承认侵权事实,终止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并对由此对思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承诺,于是,思科一纸诉状终于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究竟是哪些东西使思科原定的“正常的商业诉讼”变得无法正常了呢?   也就是在思科起诉事件正沸沸扬扬时,一本名为《私有协议白皮书》的小册子在业内、尤其是能对此事形成影响力的群体中流传,其间的某些东西给出了部分答案。   《白皮书》封面显示印刷于2003年2月13日,共分七个章节,比较“醒目”的标题有《思科利用私有协议打击竞争对手》、《思科走向独家垄断》、《思科的垄断攫取了巨额利润》、《思科的垄断极为不正常》等,以及私有协议对行业、对国家安全的危害,并整理了学界对私有协议的看法。最后,《白皮书》指出“思科私有协议的可替代性”,由此描绘了废除私有协议中国互联网的前景。   至此,大致可以明了如此一个诉讼为什么会获得如此关注,这已经不再是两家公司的利益之争,而是被提高到产业生存、民族振兴的高度——尤其是被诉方是向来被视作民族产业脊梁的华为,这个华为还率先打到了思科的后院——北美市场。   先行者的游戏?   据说,思科起诉华为的消息发布后,任正非原准备打破惯例,见两个挑选好的记者,但记者正准备从北京出发到深圳时,却被告知采访取消,分析原因是当初见记者是华为对案件做了最为悲观的预期,急需制造更多公众支持,临时取消则是在华为看到了与思科和解的可能性,风险过去了。   自思科起诉华为初始,大部分观点都认为此次诉讼最终将以庭外和解方式画上句号:思科自然不愿意放弃中国市场以及近十年来在中国市场、行业打下的良好基础意味着诱人的收入,因此思科期望在中国创造一个友好的市场环境、政府环境。但华为产品以低于思科50%的价位在美国本土销售,思科必须有所行动,否则不仅销售会因此受到打压,投资者也会质疑思科。同样,华为也有自己的顾虑,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应诉,华为本来就没有什么优势,更重要的是,一旦由此诉讼导致产品无法在美国销售,华为的损失无法估量。在各自的利益驱动下,双方完全可能本着损失最小化的原则,彼此做出让步——总之,思科已经给投资人传达出有效信号、震慑了侵害思科利益者,而重要的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也会因与华为的和解得以保全;华为通过和解起码能化解目前的危机,避免全面撤退及高额赔偿的局面。实际上,外界关于和解的猜测显示了跨国企业与国内同行彼此忌惮,却又都不愿轻举妄动的心态。业内风传,国内的设备商买来了国外公司的产品,上来就大卸八块、解剖得一清二楚,那些国外厂商对此自然也心知肚明,但只有思科采取了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以知识产权的名义表明自己对中国企业的重视。那么,未来是否会如外界预料的那样,中外企业围绕知识产权展开漫长的诉讼战争呢?类似的情况已经在腾飞期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发生过,今天,这三地的经济和发展水平足以自慰。对于积累期的中国企业来说,自主研发自然是提升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必由之路,这点毋庸置疑,只是为达到国产化率、自主化率的某个指标而“赌一口气”是否值得?对于一个讲求效益的经济体来说,利益最大化是最终目标。在发展的特定时期内,同样的投资在不同领域创造的收益相差很大,对于技术研发这种对资本和技术储备要求很高的投资来说,尤其如此。2002年,思科用于研发的30亿美元是其全年营收的17%,几乎相当于华为2002年全年收入,在这种悬殊的力量对比下,谈论研发成果显然是一个令人悲哀的话题。既如此,在现阶段寻找投资收益最高的方式前进也许更为明智,当我们与先行者的差距逐渐缩小时,中国本土企业才会迎来真正的花样年华,而不是建立在销售额上的单一胜利。   厂商专有协议的形成:   由于现代通信网络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而各运营商和用户对自己的网络都根据其业务特点对网络设备所实现的功能有其各自特殊的要求,所以,所有的设备厂商在研发时都会有自己的创新,成为各厂商的专利。很多厂商也将部分创新提交给国际标准化组织,被国际组织采纳成为国际标准。其中有些创新由于种种原因(已有相近的国际标准协议或运用范围过窄等)而保留成为厂商的专有协议。   数据通信设备厂商所生产的网络设备会在支持标准协议的同时,支持某些专有的协议,这样会给客户更多的选择。同时也支持通过标准的协议与其他的通信设备互联互通。



关键词: 神秘     私有协议白皮书     搅局     思科     华为     事件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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